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阜城县财政局2019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报告

发布日期:2019-10-15  15:13:11 来源: 浏览次数: 字体:[ ]
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《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冀财监[2019]30号)、《衡水市财政局2019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》(衡财监[2019]16号)规定及要求,决定开展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。自2019年8月20日至9月20日,开展了对县内14个行政事业单位等为重点的会计监督检查。现将我县开展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:
     一、检查基本情况
     今年我局共投入检查人员2人,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人员2人,采取调账与进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,自2019年8月20日开始到2019年9月20日前结束。对我县交通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人社局、文化广电和旅游局、农业农村局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2个乡镇等14家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。

二、主要做法

(一)确定检查范围和重点。按照省财政厅、市财政局要求的检查重点,结合日常财政管理业务选好检查单位。今年,我县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,组织开展监督检查,通过“双随机,一公开”开展对14家单位检查,做好我县范围内的检查工作。

(二)制定检查内容。我局按照省财政厅及市财政局相关通知要求,向15个单位下发了检查通知,检查内容为:会计基础工作和财务管理是否规范,内控制度是否健全;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,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,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;是否严格执行了部门预算、国库集中支付、收支两条线、资产管理以及政府采购制度等制度政策,是否存在挪用财政专项资金、虚报预算支出等违反财政经纪律的行为。
    (三)严格检查流程和要求。1、本次检查按照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,选取被检查单位、选派检查人员,严格落实查前公示、查后要求公告要求,按照行政执法“三项制度”要求,开展执法检查工作;2、检查过程中要严守廉洁纪律,遵守检查各项规定,严肃财经纪律,认真贯彻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精神等各项要求,树立财政检查人员良好形象;3、针对检查的范围、内容和重点,组织检查人员参加业务培训,搞好查前业务培训,确保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。

 三、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
    截止9月20日,2019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已全面结束,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检查工作任务。现将今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报告如下:

    1、部分单位个别固定资产未记固定资产账问题

    2、跨年度报销费用问题

    3、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及补助等问题

四、会计监督工作整改和建议

对于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,我局要求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,认真整改,严格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,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,并要求被检查单位今后严格按照各种法律法规,依法执政。同时,财政部门将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助,形成监管合力,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,为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。我们将坚持并不断完善跟综访回制度,进行跟踪检查,如再发现违规现象,将根据《会计法》、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》等有关财经法规,从严进行处理;对整改措施得力,效果明显的予以肯定,总结宣传其改进财务会计管理的经验,以有效巩固会计监督检查成果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阜城县财政局

2019年10月10日


附件二:2019年会计评估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.xls附件三:2019年会计监督检查单位名单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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