填报单位:衡水市生态环境局阜城县分局(公章) 时间:2024年3月11日
序号 | 问题清单 | 整改清单 | 责任清单 | 效果清单 | ||||
整改目标 | 整改 时限 | 整改措施 | 责任人 | 责任 单位 | 是否 整改完成 | 整改情况 | ||
65 | 部分园区污染治理能力不足,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重视不够,园区内部企业事故应急池未保持常空状态,事故排水缓冲容量不足,不能最大程度降低由事故引发次生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概率;部分企业原料、成品贮存场所不规范,下雨或泄露时同样存在环境风险。 | 对开发区企业加大监管力度,督促环境风险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,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,在此基础上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。指导企业加强日常隐患排查,对未履行主体责任的企业依法查处,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。 | 2023年12月31日 | 1、组织执法人员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,督促风险企业落实主体责任,定期开展日常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。 2、组织开发区风险企业召开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培训,增强风险企业责任意识,提升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,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机制,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,维护生态环境安全。 | 多海峰 | 阜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| 是 | 2023年12月21日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开展了突发环境应急演练,同时组织风险企业召开环境应急管理培训,已完成整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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